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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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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可以撤回或变更吗?如何有效撤回?

      来源: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 黄林奎律师       点击: 0

遗嘱人有权随时撤回或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重要体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撤回或变更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订立一份新的遗嘱,明确表示撤回原遗嘱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二,在遗嘱上作出修改或补充,并由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三,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遗嘱中表示将某房屋留给子女,但遗嘱人后续将该房屋出售,此行为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一规定体现了对遗嘱人个人意志的最大尊重。立有多份遗嘱的,建议在最后一份遗嘱中明确声明“此前所立遗嘱一律作废”,以避免争议。

(黄林奎律师 |南京继承律师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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