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遗产继承律师 作者: 黄林奎律师 点击: 2
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爷爷奶奶过世后,孙子女能不能代替父亲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这在法律上叫做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部分遗产转为法定继承,此时才可能发生代位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和份额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比如父亲有三个兄弟姐妹,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那么孙子女代位继承的份额就是父亲应当继承的那一份,而不是和其他叔伯姑婶平均分配。如果父亲有多个子女,这些子女共同代位继承父亲的那一份份额。
《民法典》扩大了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意味着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可以代位继承叔伯姑舅姨的遗产。这一规定有效解决了现实中存在的遗产无人继承问题。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旁系血亲不享有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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