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遗产继承律师 作者: 黄林奎律师 点击: 2
很多父母辛苦了一辈子攒下的积蓄和房产,总想留给自己的孩子。但如果子女将来婚姻出现变故,这些财产会不会被儿媳或女婿分走一半?这是很多父母关心的现实问题。
关键在于赠与的时间点和意思表示。婚前赠与子女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在子女登记结婚之前就把钱转到子女账户、或者把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这些财产即使子女后来离婚,对方也无权要求分割。
婚后赠与的情况就复杂得多。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归子女一方所有,否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规则。实践中最常见的纠纷就是,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但没有书面约定只赠与自己孩子一方,离婚时法院往往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要避免这种风险,有几个可操作的办法。最稳妥的是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明确写明该财产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与其配偶无关,并且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对于房产,还可以在不动产登记时明确标注为单独所有,并保留父母出资的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还有一种方式是父母保留财产所有权,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子女个人继承。遗嘱中明确写明遗产只归子女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既可以在生前保留对财产的控制权,又能在身后确保财产只传给自己的孩子。
【黄林奎律师 |南京继承律师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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