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点击: 77
49、打印遗嘱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继承案件中,当事人仅以遗嘱为打印形式主张遗嘱无效的,不予支持。
对于打印遗嘱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应从遗嘱形成受何人意志主导上判断。遗嘱人亲自操作打印工具制作的遗嘱,应认定为自书遗嘱;遗嘱人仅对遗愿进行陈述并对遗嘱内容真实性予以确认,书面遗嘱的制作均由见证人主导完成的,应认定为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应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来源: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最新解答51道)
(黄林奎律师 |南京继承律师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