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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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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房产怎么继承

      来源: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作者: 黄林奎律师       点击: 620

一、没有产权证房产怎么继承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可以继承房屋,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但继承该房屋后,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房屋法定继承的顺序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无证房屋,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继承房屋后,继承人对房屋享有占用、使用、收益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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