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遗产继承律师 作者: 黄林奎律师 点击: 0
<p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20px; line-height: 1.8;">父母在生前将财产赠与子女,是财富传承中常见的方式。但赠与完成后,父母因各种原因反悔,能否撤销赠与,是实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情形,二者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不同。</p><p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20px; line-height: 1.8;"><strong>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strong>。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如果财产尚未交付或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父母可以撤销赠与。</p><p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20px; line-height: 1.8;"><strong>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strong>。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strong>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strong>。</p><p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20px; line-height: 1.8;"><strong>赠与撤销后,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的财产</strong>。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被受赠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赠与人只能要求受赠人赔偿损失,不能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财产。</p><p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20px; line-height: 1.8;"> </p><p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20px; line-height: 1.8; font-weight: bold;">【黄林奎律师 |南京继承律师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p>
上一篇:家族企业怎么传承给下一代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