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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传承

黄林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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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传承的方式有哪几种?

      来源: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作者: 黄林奎律师       点击: 647

1、自然传承:

财富所有者不做任何规划,百年后由继承者依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律师表示,此方式下,有三个弊端:

一容易引起子孙争产;

二遗产税开征后需要缴纳高额遗产税;

三无法做到隔代继承,也就是说如果第二代是败家子,那么想给第三代更多的关爱是不可能的。因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孙子辈的人是没有继承权,而其代为继承权也只能在其父母死后才能享有。

2、遗嘱传承:

财富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提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和处置。该方式的好处是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财富的分配,但也有五个弊端:

一是遗嘱的真实有效性容易受到质疑;

二是容易引起子孙争产反目;

三是无法规避遗产税;

四是遗嘱继承人有2个月的时效限制,2个月内没有做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

五是有时候需要对继承权进行公证,而这个公证基本难以实现。

3、人寿保险传承:

财富所有者生前购买人寿保险,并指定受益人。此方式的好处在于既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富,也可以规避遗产税和隔离债务,能够避免子孙后代的争产,但有几个弊端:

一是无法处置非金融资产;

二是人寿保险金一定时间内不领取的,效力可能会归于灭失,这个时间一般为5年。

4、私人信托传承:

财富所有者生前设立私人信托,将自己名下的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放入信托里面,并通过个性化的条款设计,实现理想中的财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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